南通市目前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在旧房装修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操作如下:

一、符合条件
1、职工须在南通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连续缴存满1年。
2、房屋须在南通市范围内,已满5年以上。
3、职工必须是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或房屋租赁且续签租赁协议之日起满六个月以上的租赁人。
二、办理流程
1、提前搞好装修方案并预算装修费用。
2、准备好齐全的申请材料,包括: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房屋权属证明,包括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
(3) 房屋年限证明。
(4) 装修方案及预算。
(5) 与物业公司、设计师签订的装修合同、发票、付款证明等。
3、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填写《指定合同预扣缴存款通知书》并提交材料,等待审批。
4、审批通过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物业公司或装修公司预缴装修款项。
5、装修完成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装修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经审核无误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批准提取相应款项。
总结:
南通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旧房装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以及办理一系列手续,如确认房屋年限、准备好申请材料等。对于装修预算等问题,需要提前做出详细方案,避免出现额外的费用。完成装修验收后,即可申请提取相应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