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定点维修协议

本协议由甲方(客户)和乙方(维修公司)共同签订。
一、维修服务内容:
1. 提供打印机的维修服务;2. 提供有关打印机使用和保养方面的咨询服务;3. 提供有关配件和耗材的咨询服务。
二、维修范围:
本协议所述的定点维修范围仅限于合同期内,仅适用于在合同期内维修的指定设备。
三、服务保障:
1. 本协议中的维修保障期为一个月,保证在保障期内提供免费再修服务;2. 如因甲方疏忽或不当使用,造成设备故障,乙方将按照修理合理的费用收取维修费用。
四、维修费用:
1. 本协议中维修费用不包括配件费用,配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2. 在保障期内,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 如在保障期外,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服务要求:
1. 甲方应提供完整准确的设备信息、故障情况等信息;2.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维修建议执行;3. 甲方应遵守打印机的正常使用方法,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延保及解释权:
1. 如甲方需要续签定点维修服务,请在合同到期前联系乙方进行续签;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七、签署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完)

























